2025年5月28日,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,光大信托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闫桂军因涉嫌受贿超2亿元以及违规放贷63.9亿元案件,一审开庭。这一事件在金融界引发广泛关注。

检察机关指控,闫桂军自2002年下半年至2021年,利用其在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等多个高管职位上的职权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、业务发展以及入职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财物,金额折合人民币超过2.11亿元。在2016年5月至2020年2月期间,他明知某些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,却继续违规审批,共计违法发放贷款63.9亿元。2020年5月至7月间,他还在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,将某公司股票收益权不当转让给不具备投资资格的个人。

在法庭上,公诉机关提供了详实证据,闫桂军及其律师进行了质证。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展开辩论,闫桂军表示认罪并陈述悔过。但本次庭审未当庭宣判,法庭决定择期宣判。
此次庭审吸引了众多旁听者,包括来自荆州市史志研究中心、荆州金融监管分局的成员及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共30余人。
关于闫桂军的个人背景,他出生于河南,曾任光大兴陇信托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。其职业生涯可以追溯至1990年,在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,历经多个重要岗位。2000年加入中国光大银行,先后在宁波分行、公司业务总部等部门担任要职, 亦被浙江省政府聘为高级金融顾问。2010年起,他在中国光大集团金控资产管理公司工作,直到2015年加入光大兴陇信托并开始担任主要领导职务。
在掌舵光大信托期间,闫桂军于2015年4月出任总裁,并在2018年6月代行董事长职权。2019年3月正式成为董事长,直到2021年1月卸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