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月13日,原上海电气(集团)总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郑建华因挪用公款超过7亿元未归还,被一审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二、法院判决要点
同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,公开宣判郑建华受贿、贪污、挪用公款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罪名成立。

具体判决内容为:

- 受贿罪: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- 贪污罪: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
- 挪用公款罪: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- 滥用职权罪:判处有期徒刑七年。
综合上述罪行,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追缴违法所得及其收益。
三、案件详情经法院审理查明,郑建华主要犯罪事实如下:
- 2003年至2021年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.56亿余元。
- 2007年至2008年,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。
- 2018年上半年,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,至案发时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。
- 2015年至2021年,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。
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郑建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、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。鉴于案件性质严重,应依法予以严惩,并予数罪并罚。
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部分受贿未遂,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,对其受贿罪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五、纪委监委处理2022年7月22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,郑建华已经被“双开”——即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,上海市纪委监委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,确认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,影响恶劣。
六、早前审查调查2021年7月27日,郑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七、郑建华个人简历郑建华,1960年1月出生,江苏南京人,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3年2月参加工作,全日制大学工学学士,在职硕士研究生,工商管理硕士,高级经济师。
自2001年以来,郑建华历任多个重要职务,直至2017年升任上海电气(集团)总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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