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4月2日,北京时间(农历三月初五),星期三:莱阳市加强野外禁火管理,已查处36起违规用火案件。
当前,全市进入全面禁火期。提醒广大市民,春季气候干燥,是火灾高发时段。哪怕一点火星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,必须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野外用火。请勿心存侥幸,违规者必将受到严厉处罚和法律制裁。

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了36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,包括山前店6起,冯格庄5起,大夼、高格庄各4起,柏林庄、万第各3起,城厢、谭格庄、照旺庄、吕格庄各2起,以及龙旺庄、沐浴店、姜疃各1起。
典型案例分析:
2月20日,唐某在山前店镇因为烧荒炼地堰而引发火情,被镇森林防火巡查队发现。此案证据确凿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,对其进行罚款。
3月12日,于某在山前店镇东朱宅村同样因烧荒导致火灾,被巡查队及时发现并处理。该事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。
3月14日,山前店镇凤凰庄村村民隋某因类似行为引发火情,亦被依法处罚。
3月15日,石桥夼村村民于某因烧荒违反规定,被防火巡查队发现,并受到相应行政处罚。
3月16日,李某在万第镇南薛格庄村焚烧花生秸秆,导致环境污染,已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惩罚。
3月19日,吕格庄镇汪家夼村村民李某用打火机点燃荒草,被巡查人员及时制止并罚款。
3月21日,万第镇梁家村民梁某某违规烧荒,被护林队员巡查发现后,进行处罚。
3月22日,高卓村村民徐某因烧荒触犯法律,受到相应制裁。
当前正值森林防火期,气候干燥,极易引发火灾。呼吁大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杜绝任何野外用火行为,违者将依法处理。
来源:莱阳应急管理
(资料来源:山东省烟台市“莱阳公安”微信公众号)
标题建议:
“2025年春季莱阳违规野外用火整治行动:全市已查处36起案件 - 安全与法律并行”
